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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绍杨律师
来源: | 作者:yunhibo | 发布时间: 2020-03-26 | 79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谭绍杨律师,中共党员,湖北省恩施市人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(原中南政法学院)法学本科学历。
谭绍杨律师,中共党员,湖北省恩施市人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(原中南政法学院)法学本科学历。执业前从事多年企业管理工作,高级经营师,长期的经济工作为其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,后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律师专业培训结业,1994年起先后在恩施市法律事务中心、恩施市清江法律服务所、湖北巴山(原五陵)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,后在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执业,现为湖北百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2011年6月,谭绍杨律师被中共恩施州司法局总支表彰为优秀党员,中共恩施州委表彰为全州优秀共产党员。 谭绍杨律师擅长办理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合同、行政、建筑工程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,尤其在企业管理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有着自己独有的特色。 谭绍杨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和执业律师期间,曾担任多家企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代理过大量有影响的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诉讼案件,如(1)孙某故意伤害某单位行政执法的公务人员张某等案、李某等在凤凰山森林公园抢劫等刑事案件,其辩护意见获得法院采纳;(2)王某等诉某县师范学校教育合同案,(3)邓某诉某县邮政局、某建筑工程集团建筑环境噪声污染等案;(4)扬某诉某市公安局行政处罚、任某诉某县公安局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;(5)操某诉某县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案等案件;(6)谭某诉某农业银行劳动争议案件,该案入选中国法院案例汇编。这些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。同时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过陈某某、林某某、张某某等故意杀人案,其中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中,律师辩护意见得以全部采纳,陈某某、林某某故意杀人案中部分辩护意见得到采纳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 在执业过程中,谭绍杨律师始终坚持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,在报刊和网站发表了《因交通事故受伤,获得了伤残补助金——吴某还有权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》、《保险标的转让虽未批改保险公司照样担责》等多篇法律实务文章,公开解答了众多的法律问题咨询,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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